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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內(nèi)民主決策制度

為更好地貫徹執(zhí)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,推進議事決策的科學化、民主化、規(guī)范化,提高決策水平和管理水平,避免和減少工作失誤,特制定基層黨組織民主決策制度。

(一)民主決策范圍

1、黨建工作規(guī)劃、年度工作計劃;黨支部重大工作任務部署和重大決策出臺;

2、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職責;

3、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評定及黨員干部的考評推優(yōu)與懲處;

4、黨支部其他重要事項和上級黨組織安排的重大事項。

(二)民主決策議事的程序和原則

1、民主決策通過黨支委會議或黨員大會的形式進行。

2、重大決策會議的舉行須由主持人或辦公室在會前通知,并原則要求全體班子成員或全體黨員參加。應到會的黨員實到人數(shù)超過半數(shù)時,舉行的決策會議有效。

3、堅持民主集中制,實行少數(shù)服從多數(shù)的原則,重要問題的決策要進行表決。對不同意見,應當認真討論,必要時暫緩作出決定,經(jīng)調(diào)查研究并交換意見后,待下次會議復議。對民主集中形成的決議,班子成員要共同承擔責任,不得推諉、扯皮。

4、會議討論的內(nèi)容屬于保密事項的,與會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制度,防止泄密。

5、會議要有專人記錄,必要時形成紀要或決議,以便貫徹執(zhí)行。

 

(三)民主決策表決的方法

 

黨支部委員或黨員大會進行民主決策表決時,采取票決制。會上應充分醞釀討論,再進行表決。表決時采取無記名表決的方式進行。

 

(四)民主決策的實施及監(jiān)督

 

1、會議討論研究和決定的事項要按照決定的意見和分工負責的原則,抓緊落實,在職責范圍內(nèi)獨立行使職權。凡是需要協(xié)同配合完成的工作或任務,應相互支持、配合,避免各行其是。

 

2、凡決定事項在貫徹實施中遇到新的情況和問題,并確實對貫徹實施帶來難度或因情況有重大出入而難以貫徹實施的,應及時提出復議。

 

3、堅持群眾監(jiān)督,虛心聽取黨員和黨員干部職工意見。同時,嚴格實行重大事項決策實施責任制,加強決策實施的督促檢查,確保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。

 

4、對來不及集體議決的重大事件和緊急情況,黨支部書記可臨機處置,但事后應及時向領導集體報告。

 

5、按照“誰決策,誰負責”的原則,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,實現(xiàn)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(tǒng)一,落實科學民主決策。

和為貴 智為上 信為本 勤為力

Harmony is precious, wisdom is supreme, faith is the foundation, diligence is strength.